2012年6月22日 星期五

[轉載]大公和親王的區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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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公和親王的區別相當複雜。麻煩之處在於各國稱呼間的區別,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叫法和概念;而且還要跟頭銜的具體使用者聯繫起來。
這東西搞就搞在這裏,一國內部好比較,但要是跨國之間比較,再加上翻譯來翻譯去,就很混亂了。
“大公”一般在英文中的叫法有兩種,到了中國,就簡化成一種了……
英文中主要有Archduke和Grand Duke兩種。這兩個稱謂本身起源於西歐,在德語中最常見,分別是Erzherzog和Groherzog。另外還有一個類似的詞Grand Prince。
Archduke 的歷史非常悠久,在拉丁語中是archidux,古法語中是archeduc。最初在墨洛溫王朝時就出現了,到了加洛林王朝,只被授予給了 Lotharingia公爵,該國面積比後世的Lorraine(洛林)不知道大了多少倍。Lotharingia公國分裂後,也有幾個人用過這個頭銜, 但總之該頭銜使用的非常少,也一直得不到官方的認可。幾百年後,哈布斯堡家族的奧地利公爵魯道夫四世也開始使用該頭銜,但仍沒法獲得官方承認。直到哈布斯 堡家族的腓特烈三世當上了神聖羅馬帝國皇帝,他們自己成了官方。
此後該稱號開始授予他的弟弟和兒子等哈布斯堡王室男性成員,其中包括後來的皇帝馬克沁一世,逐步就行成了慣例,到了16世紀出現了女性形式的 Archduchess。所以現在能見到的Archduke 幾乎全是用於哈布斯堡家族中,其實就相當於其他國家的“國王的兒子——王子”的稱謂——這邊先不用prince這個詞。比如跟拿破崙打仗的查理(卡爾)大 公,還有一戰前被刺死的那位,都是皇帝親子,但都叫archduke。
Grand Duke(女性Grand duchess)則可以認為是一個高於duke而低於king的爵位,就如其英文和中文字面含義那樣。其意思和使用範圍要廣的多,不像archduke那 樣單一。該頭銜起源得相對晚,最初也都是用於自稱,比如15世紀的勃艮第公爵菲力浦三世,但這些都沒有官方承認。直到美第奇家族的科西莫一世被教皇加封為 托斯坎納(Tuscany)大公。等到拿破崙時期,歐洲的舊秩序被打破,不少國家的君主進而自稱大公(grand duke),他們的國家也就升格為大公國。後來的維也納會議也默認並支持了這種作法,於是先後出現了十幾個大公國。不過現在唯一還存在的就是盧森堡大公國 了。
Grand Duke有兩種用法,一種就是上述的指某些君主國(大公國)的國君,比如盧森堡大公(Grand Duke of Luxembourg)。該用法其實是grand duke的本義,而還有一種用法則來自於Grand Prince。
Grand Prince是個起源於東歐的概念,在俄語中是Beлиkий kHязь, 斯拉夫語中是Velikiy Knjaz。在中世紀那些東歐國家的君主最初都被翻譯成king,但後來發現這種對應不夠精確,那些國家的體系相對西歐封建國家顯得更為鬆散。於是 grand prince就被用來稱呼這些國家的君主,這個稱呼的來源下面再說;不過事實上這些稱呼在當時就已經沒有了現實意義,僅僅是對於那些國家歷史上君主的叫 法,因為當時那些grand principality幾乎都不存在了,只有一些頭銜被保留了下來。
而在英語和法語中,grand prince通常被不嚴謹地直接用grandduke代替了。儘管那些被稱為grand prince的君主在斯拉夫或波羅地海語中的頭銜其實更接近於king,而非grand duke。(這裏做個不恰當的我自己的比喻,就像中國的夏商一樣,當時的“王”真要按西方標準,可能就得翻譯成grandprince了,但事實上“王” 在中文裏的意思顯然更接近於king。)因為這種習慣性的通稱,所以在中文翻譯中,我們都常聽到莫斯科大公,芬蘭大公等 等,實際上正確的叫法應該是Grand Prince of Moscow和Grand Prince ofFinland。a5#G48' ‑X 
這種通俗叫法被沿用了下來,因此英語中grand duke可以稱呼那些西歐大公國國君,也可以稱呼一些東歐國家的國君,看上去區別不大,雖然是兩個不同的來源。
Grand Prince最初作為國主的稱謂,後來隨著國君們獲得了更高級別的稱號,如tzar,grand prince(grand duke)也就被用來賜給王室成員。就像中國有了皇帝,王就貶值了,archduke也是如此啊。
故而grand duke/duchess的另一種用法就是稱呼那些東歐王國國君的子女,也就相當於其他國家的“王子”的稱謂,典型的像用於稱俄國沙皇的子女。另外沙皇子女原先還有另一種稱謂:Tsarevich和Tsarevna,不過這種稱呼被彼得一世廢除了。
至於親王,更加複雜。
因為prince(女性princess)這個詞本身,來源、含義和用法就更廣泛。 ,A{Bx `o? 
如果指的是國王的兒子,那顯然跟上面那兩個實際表示“王子”的“大公”是等價的,除非你認為奧、俄是皇帝,而英是國王,英國天然低一級。 "B SY1?k{ 
實際上各國的王子公主各自有不同的叫法,除了上述幾國,在西班牙稱為infante和infanta,在法國則有很多特定的稱呼。
prince這個詞,在德語中是有兩個詞與之對應,Fürst和Prinz,在英語中則被草率地統一翻成了prince。
這兩個詞的區別其實很大,Fürst強調的是統治地域的概念,換而言之,必須擁有領土,這個詞因為英語的關係,常常被翻譯成“親王”,這個翻譯我認為有很 強 的誤導性。其實該爵位在貴族等級中甚至要低於公爵,但比伯爵和侯爵要高。從這個意義上講,可以說prince(親王),實為Fürst,比大公要低。也有 人在翻譯時乾脆根據其實際等級譯為侯爵,以避免理解上的歧義,據稱日本人多是這樣翻譯的,比較嚴謹。
上面講過東歐國家的國君被稱為grand prince,就是因其來源於Grofürst;這些國家通常由幾個更小的國家(英Principality,德Fürstentum)組成,小國家的國 主是prince(Fürst),所以上面的大君主自然是grandprince了。
而 prinz則強調血緣概念,必須是王室的成員,可以沒有領地。所以這個詞在中文裏翻譯為“王子”是比較貼切的。可見prinz跟上述那些表示“王子”的概 念是相同的。問題是,在德語國家中,prinz並不作為一種正式的爵位,而只是對王子們的一種尊稱,王子們還有正式的稱號,比如大公、公爵一類。
這裏有幾個典型的例子,列支敦士登在中文裏被稱為公國,國主被稱為親王,而在英文中則稱為prince ofLiechtenstein,讓人感覺莫名其妙。如果看德語就明白了:Fürst von Liechtenstein。另一個更清晰的例子是英國王太子的稱號Prince of Wales,在德語中被稱為Fürst von Wales,而不是Prinz von Wales,但可以稱他為Prinz Charles。至於為何用Fürst,我認為一方面的原因是用Fürst來強調領土概念,另一方面,prince of wales是愛德華一世征服威爾士後獲得的一個外來稱號,之前威爾士是有自己的國君的,用Fürst來對應沒有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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